解析:
在我国的刑事司法程序中,各级别的审判权限范围是依据法院的行政区划进行确定和划分的。
因此,关于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的刑事案件种类,是应该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进行明确规定的。
这部法律对适用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畴的刑事案件做出了如下具体规定,其首要两条包括:
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或恐怖主义活动相关案件;
以及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重大刑事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