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离婚事宜以及两个子女抚养问题的家庭中,如果其中一方表示放弃对孩子们的抚养权,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1)作为当事人,双方应
首先尝试通过平等沟通、友好协商来解决这个问题;
(2)若经过和谐协商依然无法达成共识,则可向法院申请裁决;
(3)在绝大多数情况之下,倘若双方均具备抚养孩子的经济实力和精力条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通常会判决每个孩子分别由父母中的一方直接抚养;
(4)如果某一方已实际承担起抚养两个孩子的责任与义务,那么可依法要求对方支付其应尽的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