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法行为当事人需携带现场单、驾驶证及行驶证的原始文件,前往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所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随后持由银行开具的违法行为处理缴费收据回到当地执法交警支队办证大厅的受理窗口进行违法行为记录资料的解锁与结案手续。
其次,若违法当事人仅持有现场单、驾驶证以及行驶证的复印本,同样可以前往上述银行缴纳罚款并使违法行为记录资料自动解锁及销案。
第三种情形则是,若违法当事人仅持有现场单,可直接前往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所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从而实现违法行为记录资料的自动解锁与结案。
最后,若违法当事人仅持有现场单的复印本,在完成罚款缴纳之后,还需要持由银行开具的违法行为处理缴费收据回到当地执法交警支队办证大厅的受理窗口进行违法行为记录资料的解锁与结案手续。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
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
拖移机动车的,现场交通警察应当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违法事实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