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行政执法部门在处理行政处罚案件时,是否应选择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这不仅涉及到严谨的法律层面,对于确保公正、维护稳定以及实现社会公平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一个颇具挑战性的技术难题,难以精确地予以把握及裁决。
近些年,在众多因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满而提出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例中,相当大的比例都与行政执法部门已经采取了从轻处罚措施,但当事人却主张应该适用减轻处罚有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