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自法院正式受理案件起,便会将原告递交的起诉状送达至被告。
随后,根据法律规定,为确保被告享有公平的举证权利,法院会给予被告整整15日的答辩期限。
在此期间内,被告有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同时也可提交书面形式的答辩状。
值得注意的是,若被告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或提交答辩状,则视为其放弃相关权利。
对于涉及到夫妻关系的离婚纠纷,其中一方可选择通过相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径直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人民法院审理此类离婚案件时,通常需要先进行调解工作。
若经调解发现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调解无法挽回,那么法院将会依法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
此外,以下几种情况下,即使经过调解仍无法达成共识,法院亦会作出准许离婚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