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并非如此。
无论是犯下错误还是触犯法律法规,均有可能导致个人被送往特殊场所接受看守或管制——这便是通常所谓的“小黑屋”。
然而,拘留并不等同于监禁,它实际上特指对特定人员的临时扣押和拘禁。
公安机关有权在紧急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需要接受调查的人员实施暂时性的扣押措施。
此外,公安机关还需在拘留行为发生之后的24小时内,对被拘留者进行审讯询问。
若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不应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则必须立即予以释放,并向其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