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婚前签署的出轨方净身出户的协议,实际上被归类为“忠诚协议”的范畴。
这类协议是在婚姻关系建立或延续过程中,夫妻双方基于对另一半保持绝对忠诚这一前提下,达成关于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协议。
1、针对不忠诚的一方必须净身出户的条款,无论在离婚还是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情况下,出轨方放弃共同财产的忠诚协议均具有有效性。
此类协议可视为双方所签订的附有特定条件的合同,亦或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未来离婚时财产分配事宜的预先安排。
当约定的条件得到满足时,便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2、然而,如果一方出现不忠行为,双方就必须离婚或者失去子女抚养权的规定则可能无法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