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撰写答辩状之际,请务必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切勿采用过分激烈或攻击性的言语。
2、确保答辩状所表述之意清晰明了,避免产生任何可能的误解或歧义。
3、对于存在争议的部分事实,建议尽可能地避免在答辩状中进行阐述。
4、虽然答辩状并非必须提交,但是如果您决定提出反诉,那么反诉状则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
5、请务必仔细核对并确认原告方提交的所有相关证据。
答辩状的主要目的在于回应和反驳对方在诉状中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从而减轻或免除答辩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答辩状的写作宗旨与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以及再审申请(诉)书等文书的写作目的形成鲜明对比。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关键角度出发来进行答辩状的撰写。
这无疑是应用写作领域中的一项重要研究课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