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有意向本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请及时与相关负责案件办理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以进行详细了解及咨询。
在此情况下,被执行人应按照判决书、裁定书以及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其相应的义务,否则将面临需额外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的处罚。
此外,如果被执行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其他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也需要承担支付迟延履行金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
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