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直行车辆在超速状态下与左转车辆发生碰撞时,需由双方共同承担交通事故所导致的责任。
具体责任比例的划分,则依据双方在此次事故中所犯错误的严重程度来决定。
最终的责任承担应以交警部门所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由于左转弯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当礼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而相比之下,直行车辆却出现了超速行为,因此,双方均存在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故而都必须对此次事故负有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