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享有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待遇如下:
其中,对于一级伤残者而言,将享受27个月之本薪作为补偿;
对于二级伤残者来说,可以获得25个月之本薪;
三级伤残者则可领取23个月的本薪;
而对于四级伤残者,他们也能享受到21个月的本薪。
此外,自受伤之日起,每月还可继续从雇主处领取伤残津贴。
具体的发放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者可获得其本薪的90%作为津贴;
二级伤残者可获得其本薪的85%;
三级伤残者可获得其本薪的80%;
四级伤残者则可获得其本薪的75%。
若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则需由雇主予以补足至该标准。
同样地,自受伤之日起,每月还可继续从雇主处领取伤残津贴。
具体的发放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者可获得其本薪的90%作为津贴;
二级伤残者可获得其本薪的85%;
三级伤残者可获得其本薪的80%;
四级伤残者则可获得其本薪的75%。
若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则需由雇主予以补足至该标准。
法律依据:
《工商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