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审判中,仅凭个人陈述是无法为被告定罪并做出判决的。
对于所有案件的裁决,必须注重事实依据以及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不能轻率地相信被告人口头的陈述。
若仅仅依赖被告人自我陈述,而缺乏其他确凿的证据支持,那么就无法判定该被告人是否有罪,也不能据此对其进行刑事处罚。
然而,如果没有被告人的供述,但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犯罪行为,同样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并依法予以相应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