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常态化的公司运营过程中,当本公司所拥有的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时,理应由该公司的固有资产负担起相应的赔偿义务。
然而,若经调查发现涉案的驾驶工作人员存在蓄意为之或严重疏忽等行为,那么用人单位有权对其进行追责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此种情况下,倘若贵司已为该车辆投保,则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