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追逐器"引发的车辆损毁事件中,驾驶人员理应对此担纲主要责任。
若物业已设置相关警示标志,且驾驶人员对此视而不见,执意继续行驶,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其行为将被视为主观上具有过错;
因为他们明明已知晓可能会带来的车辆损害结果,却仍公然违抗警告,故当其面临不良后果时,自应独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至于由于"追逐器"所致的护栏损坏问题,同样应由驾驶人员负责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