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目前,还没有明确的金额范围作为上限来规范此类犯罪的审判和惩罚措施。
然而,通常来说,当贪污或者受贿的金额超过二十万元但尚未达到三百万元这个数字,就有可能遭受到自三年起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贪污犯罪的定罪量刑,是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按照以下的规定进行分类惩治的:
首先,如果贪污的金额相对较大或者涉及到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那么罪犯将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附带相应的罚金;
其次,如果贪污的金额非常庞大或者涉及到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那么罪犯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要承担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责任;
最后,对于那些贪污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涉及到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违法犯罪行为人,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制裁,同时仍然可能被要求承担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责任。
如果这些罪犯的贪污金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特别重大的损失,那么他们可能会遭受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严厉惩罚,而且他们的所有财产都将被全部没收。
但是,如果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之前,这些罪犯能够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真心悔过,积极主动地退还赃物,努力防止、尽量减少或者完全消除损害后果的发生,那么他们可以获得从轻判决、减轻处罚或者是豁免刑事处罚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