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案件中,通常情况下,嫌疑人被羁押的期限为两个月。
然而,对于案件情节较为复杂的情况,经由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可将羁押期限延长至三个月;
而若涉及到集团犯罪或者跨区域作案等特殊性质的案件,以及涉及范围较广的案件,则需经过省级检察机关批准,方可将羁押期限再次延长至五个月;
倘若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重案件,同样需要经过省级检察机关批准,才能将羁押期限进一步延长至六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