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协议离婚的案例中,夫妇二人须亲自前往各自户籍所在地区的民政部门提出离婚申请。
民政部门从业者将对此夫妻所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严谨细致的审核。
经由民政部门的全面审查之后,若确认当事人具备离婚之意向,且已就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及债务承担等事宜达成共识并形成一致处理方案,则在经过离婚冷静期之后,应为双方颁发离婚证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