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不正当竞争的范畴之内,有奖销售的以下情况皆属无效:
第一,奖金额度超越五万元的抽奖类型的有奖销售行为;
其次,所设定的奖项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以及奖品等方面的有奖销售信息含糊不清,给获奖者的兑奖过程带来了困扰;
最后,以虚假宣传有奖或蓄意操纵内定人员中奖为手段的有奖销售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