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关于车辆扣留问题,并非是普遍做法,应视案件实际情况而定。
2、在事故发生之后,若能尽快达成双方共识,双方签订协议后向交警报备,经由后者出具简易责任认定书,则当场便可获准取回被扣车辆。
然而,如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交警需在10个工作日内制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自认定书发布之日起的第三日起即可取回车辆。
但是,若受害方可根据法律要求对财产进行保全措施,则司机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后方能将车辆领回。
同时,对于处理轻微事故而言,并不总是需要扣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六章调查取证第四十九条
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