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多次实施嫖娼行为而被查获者,将给予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处罚,并且可同时处以人民币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嫖娼行为本身虽然属于违法行为,但并不足以构成刑事犯罪,除非存在较为严重的情况。
在情节相对轻微的情况下,通常会对当事人进行五日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例如,在已经商定好价格或是支付了相应款项并尚未实际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下,可能会判定为情节较轻;
假如初犯性质的卖淫、嫖娼行为,当事人能够积极承认错误,表现出良好的悔过态度,并且有其他特殊原因解释的话,也可能被视为情节较轻。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情节较轻的情况,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案情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