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伤残等级差异,相应补偿金额亦有所区别。
其中,因第一级伤残而导致的受损者将获得相当于27个月个人工资的补偿;
其次为二级伤残患者,其可获赔付25个月的个人工资;
紧接着是三级伤残者,可以得到23个月的个人工资作为补偿;
然后是四级伤残者,能领取到21个月的个人工资;
紧随其后的是五级伤残者,能领取到18个月的个人工资;
而六级伤残者则享有16个月的个人工资补偿;
接下来便是七级伤残患者,他们可获得13个月的个人工资补偿;
八级伤残者可得11个月的个人工资补偿;
最后是九级伤残者,他们可获得9个月的个人工资补偿;
至于十级伤残患者,他们最多可得到7个月的个人工资补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