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房地产所有权证书中,如房产为共同共有的情况,将其转变为某位业主的单独所有(即转让给他人)完全是可行的:
然而,这需通过起草并签署一份弃权协议来实现,随后还需进行公正,最后携带您的身份证件、房地产所有权证书以及与该房产相关的配偶一同前往当地的房地产交易所服务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注意,经过该程序后,房产将会从共同共有转变为另一方单独拥有的状态,原共同拥有者在此过程中会失去该财产的所有权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