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针对刑事终审裁决持不同意见者,则其无权提出上诉。
然而,倘若对二审裁决持有疑虑,并坚信在程序和实体方面存在错误,那么他们可以启动再审程序,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途径:
首先是由当事人主动申请再审;
其次是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再审;
最后是检察院通过抗诉的方式推动再审程序的展开。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