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从行为层面来看,一方面的当事人必须实施了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是未按照预定的方式履行其合同义务的不当行为;
其次,在过错问题上,即违约的一方当事人在主观上确实存在过失,这也是构成违约责任所需具备的主观要素;
再者,在损害事实这个关键点上,需要明确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具体损失情况,尤其是给另一方当事人带来的财产以及其他方面的不利影响;
最后,对于因果关系来说,则要求违约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必须要有清晰而直接的关联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