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需对交警开具的罚单进行罚款支付,可依据以下步骤操作:
首先,您必须携带由警察开具的违章通知及相关证件(包括驾照与车辆行驶证)前往罚单上所标注的特定银行进行缴费。
其次,您还可以选择进行在线付款方式。
具体来说,请登录所在地区的交通管理局官方网站,并在其中选择“网上缴费”选项。
此外,您还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来完成罚款支付。
在处罚决定书上会有一个微信公众号的二维码,只需扫描该二维码并关注相应账号,然后按照页面内的指引进行缴费即可。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