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方面享有为期60天的时效期限;
然而,对于提起行政诉讼而言,通常要求在6个月内完成此项工作。
若有当事人确信某特定行政行为对自身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可以选择在60日内通过法定程序提出复议请求,或者在6个月内按照法定流程提起相应的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