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纳入失信名单者,其参与商业运营活动将受到相应的限制。
该类人员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行政审批以及政府提供的扶持措施,以及金融信贷等领域都将受到政策性制裁。
具体而言,他们将会面临以下七项生活及商务活动的高消费之限制:
1.在选择交通工具时,禁止搭乘飞机、列车软卧以及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不得在五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高端场所进行消费;
3.禁止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禁止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作为办公地点;
5.禁止购买非经营所需的车辆;
6.禁止进行旅游、度假等休闲娱乐活动;
7.禁止为子女支付高昂学费就读于高收费私立学校;
8.禁止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禁止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的全部座位以及其他动车组列车的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