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进行离婚诉讼涉及到房产的分配问题上,处理方法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若该房产在婚前就已属个人所有,则在离婚过程中并不予以分割处理;
然而若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其分配方式通常会有以下三种选择:
首先,一方可以获得房产的所有权,而另一方则可得到相应价值的现金补偿;
其次,也可以通过对房产进行公开拍卖的方式来实现财产的公平分配,即由拍卖所得的总金额平均分配给双方当事人;
最后,如果双方都对房产拥有所有权,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还可以采取竞价的方式来决定最终的归属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