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若有任何一种侵害商业机密行为,对商业机密的所有者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害,那么违法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要处以罚金;
若这种侵害行为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后果,那么违法者将会受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这些侵害行为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形式:
(一)通过盗窃、贿赂、威胁或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商业机密;
(二)公开、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上述方法获得的商业机密;
(三)违背合同规定或违反商业机密所有者的保密要求,公开、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他们所掌握的商业机密。
如果明知或应当知道存在上述行为,而仍然获取、使用或公开他人的商业机密,则视为侵犯商业机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