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承诺者无法自主地处置被害者的合法权益,此为其一;
再者,承诺之事宜超出法律所允许的界限,这是其二;
此外,如果被害人缺乏做出承诺的能力,或者承诺在遭受欺骗或威胁的情况下产生,那么该承诺将不会被认可,这属于第三种情况;
最后,若被害人在事后才做出承诺,同样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这便是第四种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