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计算精神残疾人士的监护人补助金方面,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其具体数额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步骤进行计算:
第一,由地市级政府机构下属的街道办事处民政事务部门,结合由个人案例管理小组成员每年所作出的认定结果或者即时的认定情况,根据监护人为保护受监护人权益而实际履行职责的期限,按照每月每名监护人200元的固定标准,来计算出该年度内应支付给监护人的补贴总额;
其次,如果监护人的履职时间不足一个整月,则需按照实际履职天数来发放相应的补贴款项;
最后,若监护人未能尽职尽责,导致受监护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而引发了肇事肇祸等严重后果,那么将暂停发放该年度的全部看护管理补贴。
在此之前已经领取并即时结算完毕看护管理补贴的监护人,自相关事件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将无法再次申请领取此类补贴。
关于补贴的确立及发放流程,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会通知那些通过年度认定或即时认定的监护人,要求他们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本人开设的银行账户卡片,前往街道办事处民政事务部门进行确认,了解自己可以获得的补贴金额,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确认。
然后,民政事务部门将会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看护管理补贴直接发放至监护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同时还会在转账记录中注明“监护人补贴”字样,以便于监护人随时查询和核对。
法律依据: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申领看护管理补贴的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补贴金额的计算。
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个案管理小组年度认定或即时认定的监护人实际履责时间,按照每月200元的标准,计算年度应发补贴金额。
不足一个月时,按实际履责天数发放补贴。
监护人未履责,被监护人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实施肇事肇祸行为的,停发整个年度看护管理补贴。
之前已完成即时结清看护管理补贴的,自情形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不得申领看护管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