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职务侵占罪,其成立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首先,该罪名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其次,从客观层面来看,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需要利用自己在职务上所获得的便利,将本应属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据为己有,并且涉案金额需达到一定标准;
再次,从犯罪主体角度看,职务侵占罪的实施者须为特定人群,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最后,从主观心理状态上看,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必须是出于直接故意,并怀揣着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明确意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