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凡以设置赌博机的形式组织赌博活动,且存在如下任一情况者,将被视为犯有开设赌场罪,将面临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以及相应金额的罚款。
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设置赌博机超过10台的;
2.设置了超过2台的赌博机,且容留未成年人参与其中的赌博行为;
3.在中小学校周围设置的赌博机超过2台的;
4.其违法所得累计已达到了5000元以上的;
5.赌资总额累计已经达到了5万元以上的;
6.参与赌博的人数累计已经达到了20人以上的;
7.在因设置赌博机而受到行政处罚之后,两年之内再次设置了超过5台赌博机的;
8.在因赌博和开设赌场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之后,五年内再次设置了超过5台赌博机的;
9.其他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二)对于以设置赌博机的方式组织赌博活动,且存在如下任一情况者,将被视为“情节严重”,将面临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其数量或金额超过了上述第一项至第六项所规定的标准的6倍以上的;
2.在因设置赌博机而受到行政处罚之后,两年之内再次设置了超过30台赌博机的;
3.在因赌博和开设赌场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之后,五年内再次设置了超过30台赌博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对于可以同时供多人使用的赌博机,其台数应根据能够独立供一人进行赌博活动的操作基本单元的数量来确定。
若在两个以上地点设置赌博机,则赌博机的数量、违法所得、赌资数额、参赌人数等均需合并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