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对待同事能否担任诉讼代理人这一问题上,我们需审慎地分析具体的案件情况:
如果同事明确授权该同事成为其诉讼代理人,那么这位同事便有资格代表他或她进行诉讼活动;
然而,若同事并未将此权力授予同僚,则该同事无法以诉讼代理人的角色参与到相关程序中去。
值得强调的是,职务本身并非限制担任代理人的实质性因素,同时亦非法律所规定的禁止代理的特定人群范畴之内。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有权委任一至两名人士作为其诉讼代理人。
以下是符合条件且可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人员类型:
1.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家属或工作人员;
3.由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相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