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提起诉讼阶段。
在此期间,原告需起草起诉状,并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相关文件。
2.案件受理阶段。
法院将对原告提交的起诉状进行严格审查,如确认其满足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则应予以立案受理;
反之,若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以示拒绝。
3.审理前的预备工作阶段。
此阶段包括确定开庭日期及时间,通知原被告双方,拟定审判提纲等各项准备工作。
4.正式开庭审理阶段。
在此环节中,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是关键所在。
法庭审理方式可分为公开审理以及书面审理(无需当事人亲自出席)两种类型。
5.判决阶段。
经过严谨的审理过程,法庭将依据查明的事实情况,依法作出最终判决。
6.执行阶段。
判决书下达之后,如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上诉,则判决即刻生效。
当事人可据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