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其管辖范围内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这些案件包括全国性的重大犯罪事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深远影响的案例以及经审定后确定应由该院处理的特定案件。
作为国家最高司法机关之一,最高人民法院的地位实行副国级体制。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对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及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操作进行全面监督,而上级人民法院则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与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