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右侧道路来车优先通行”的规则,在十字路口发生两辆直行汽车相互碰撞时,非优先行驶车道的车辆需承担全部责任。
通常情况下,城市道路设计为双向双车道,因此基本不会出现对向直行车辆碰撞的现象。
然而,若在狭窄的乡村公路上发生此类事故,则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