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组织卖淫罪的法律界定及认定准则如下所述:
首先,本罪所侵犯的核心权益乃在于维护并确保社会良好风气以及公共安全与秩序;
其次,在犯罪行为的客观层面上,表现出组织、策划、指挥众多人员参与卖淫活动的具体行为特征;
再次,本罪的实施主体为一般性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有可能成为本罪的实施者;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本罪通常由故意构成,其犯罪动机往往源于谋求经济利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