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鉴于您所陈述的情形,我们有理由认定该行为可被视为闯红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交通信号灯设置为红色箭头的特定情况下,意味着机动车不得前行通过路口。
具体而言,当三盏交通信号灯上均呈现出红色箭头指向时,这便是机动车不允许通行的明确指示。
在此情况下,如果机动车依然违反规定强行通过,无疑将被判定为闯红灯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