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幼儿教师施暴的处罚措施如下:
1、对于未成年人、老年人群体、身染疾病人士以及残障者等具有法定监护职责的人群而言,若其虐待被监护对象,且情节极其恶劣,将面临最高三年的有期徒刑或相应的拘役刑罚;
2、若相关机构涉及到此类虐童事件,将对整个机构进行罚金处罚,并对该机构中负责监管的主要领导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据上述条款进行相应的罚金处罚;
3、在存在第一类行为的情况下,若同时构成了其他犯罪行为,则应根据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最终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