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可以按照税法规定,将其减按法定税率的百分之二十五计为应纳税所得额,并以法定税率的百分之二十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标准;
换言之,此部分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率为百分之五。
其次,对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一百万元至三百万元之间的部分,同样依据税法规定,可将其减按法定税率的百分之五十计为应纳税所得额,并以法定税率的百分之二十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标准;
也就是说,这部分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率为百分之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