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宅基地面积的核算方法如下所述:
首先,建筑物以及构筑物应以其外墙作为边界进行测算;
其次,对于拼接形成的宅基地,其界限应在墙体或柱体的中心进行确定;
最后,对于凸出部分的面积,应按照垂直投影的方式进行计算。
若有两户或多户共同使用同一块宅基地,则应根据各户房屋所有权的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来进行分摊。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宅基地面积计算:
(一)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
(二)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但底层不得构筑;
(三)由二户或二户以上使用同一宗土地的,用地面积按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分摊;
弄堂用地,使用楼上的农户分摊面积为一半,其余为共用面积;
(四)通过购买商品房和以公开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有偿流转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计入宅基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