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可以的。
若是当事人希望采取法律途径起诉离婚,其可遵循以下程序予以办理:
首先,需要按照法定要求起草起诉状以及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其次,将整理好的起诉状连同相关证据递交给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再者,法院在收到诉讼申请及材料之日起,将会依法组织并安排双方当事人准时参与开庭审理;
庭审过后,法院会先行尝试以调解方式解决争端,若调解失败则依据原告的诉讼请求裁定夫妻离婚,同时对子女抚养权归属等相关事宜做出明确的裁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