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诉讼律师事务所,乃是指为各律师提供执行职务及进行业务活动专门场所之一;
在此领域内,接收当事人所提出之事务委任,并为之提供相应级别的法律服务。
针对那些欲前往诉讼律师事务所咨询者而言,须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首先,务必要确保该律师事务所具备符合规定的经营许可证及正式立案手续,同时其设立人应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以及一定的从业背景。
2.其次,当事人可提前通过拨打事务所电话的方式,与律师约定合适的咨询时间,以便于双方更好地安排工作。
3.再次,当事人在咨询过程中,应对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简明扼要的阐述,包括涉及到的人物关系、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等等,以助于律师更为迅速地掌握案情。
4.最后,当事人在咨询时,务必清晰明确地表述自身的法律需求,并与律师共同商讨在当前状况下如何寻求最佳的解决策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