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有以下明确的法律规定:
(1)对于尚未达到两周岁年龄段的子女,法律明确规定应当由母亲直接抚养,以此作为首选原则;
(2)而对于已经年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如果在抚养权问题上,其父母双方未能达成协商共识,则应交由法院进行裁决,遵循依据社会道德和法律规定的价值取向,按照对儿童成长最为有利的原则作出公正的司法裁判;
(3)当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时,法律赋予他们具有表达个人意见的能力,
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充分尊重并考虑到子女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