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同向刮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具体如下所示:
1.如一方在进行变道操作时导致同向刮擦事故发生,那么变更车道的一方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如一方在超越另一方车辆过程中引发同向刮擦事故,若被超越的一方在其当前车道内以正常速度行驶,则超车速度较快的那一方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3.如一方因超宽而未能按照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另一方在超越该车辆过程中产生同向刮擦事故,那么超宽的一方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而另一方则需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4.如一方超宽并在与另一方并行或超越另一方过程中引发刮擦事故,那么超宽的一方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如一方在车道内停车,从而导致同向刮擦事故发生,如果停车的一方已按照规定打开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且设置了警示标志,那么另一方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6.如一方在车道内停车,从而导致同向刮擦事故发生,但停车的一方没有按照规定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以及设置警示标志,那么双方都需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