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刑罚规定如下:
首先,倘若犯罪分子在其所生产或销售的食品中非法掺杂了有毒或者有害的非食品添加剂,或者是明知掺杂有上述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而予以销售,那么将被判处为期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数额的罚金;
其次,如果因为犯罪行为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带来了严重的损害或者存在着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那么就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包括为期五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的罚金;
最后,如果由于犯罪行为导致消费者死亡或者出现了其他极其严重的后果,那么将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更加严格的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