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在恋爱期间发生房产纠纷问题的解决策略,若在赠送房产之后两人选择分手,那么赠予者有权利向受赠者请求返还相应财产。
其次,应当明确指出,房屋归属属于恋爱期间所进行的大规模赠与。
分手之后,赠予者有权提出重新考虑该项赠与。
另外,针对大额度财物支出的赠与行为,其背后往往蕴含着当事人以缔结婚姻为主要目的的深意,这种赠与行为可被视为一种附带条件的赠与行为。
然而,当双方未能成功步入婚姻殿堂之时,赠予财物的一方当事人的赠与初衷便无法得到实现,因此,赠予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返还相关财物,这也是符合民事活动中公平原则的体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
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