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受到刑事警察的传唤,通常无需担忧会立即遭到刑拘。
这是因为,传唤查询乃是一套针对未必要执行逮捕或拘留之犯罪嫌疑人的调查程序。
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将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人传唤至特定场所接受讯问。
然而,倘若具备充足的证据能够证实当事人涉及违法犯罪活动,那么便有可能对其实施拘留。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