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传唤行动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及其他所需材料。
在此过程中,被传唤者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拒绝。
按照国家法律的明文规定,对于触犯了治安管理条例的违法人员以及犯罪嫌疑人而言,均负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工作的法定义务。
若有未能提供充分理由又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个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强制传唤措施。
在实践操作层面上,除非在实施传唤时,涉案当事人并不在场于传唤地点,或者因患有严重疾病而无法亲自到场,否则,强制传唤便成为合法且必要的手段。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